3月29日,海南省长江黎族自治县联合调查组就“史孟辉先生申请国家赔偿已暂停”问题发布通报。官方情况报道截图来源:“解放长江”官方微信公众号此前报道:一名单亲母亲因涉黑被关押821天后被无罪释放。 13天后,国家赔偿申请被暂停。 2025年5月,洛阳市单亲妈妈石佑希(41岁)终于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因涉嫌参加涉黑组织罪被拘留821天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裁定不予起诉。同年8月,检察机关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同意赔偿她的损失。但赔偿过程仅仅13天,这一切就戛然而止。h 通知。海南长江警方以“银行贷款诈骗”罪重新立案侦查,并暂停赔偿。问题是,法院在最近审结的一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中,明确认定这起“贷款诈骗”案件不构成犯罪。 2026年3月中旬,史玉辉回到海南省儋州,为他因未犯下的罪行而被关押821天寻求解释。石佑纪(41岁),洛阳市单亲妈妈 【最新消息】单亲妈妈因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捕。 “我在这里工作,他们把我带到了这里的公安局。” 3月17日上午,在海南省儋州市潭市兴隆路中湖公园,史玉辉指着对面的楼房告诉大象新闻、大象帮记者,当时他是儋州庆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经理,该公司的大老板是C某。亨吉珍,儋州市有名的“金老板”。 “2021年8月23日下午,长江黎族自治县(以下简称长江县)公安局的一名刑警直接来到我的办公室,让我配合他调查。我问他调查的内容,但他没有告诉我。”史玉慧表示,警方当时没有对她提起任何法律诉讼,也没有逮捕令。 “他们在办公室就给我戴上了手铐。”当晚,史玉辉被带到数十公里外的扬子县公安局审讯室。 “(警察)说,如果他们满意,就让我回家,但如果他们不满意,我就服满刑期,”史玉辉说。 “他们问我,‘你的老板(陈继珍)给过别人钱吗?’”我说,“没有,”然后他们把我关进了监狱。 “我整晚都坐在那里。审讯开始时第二天早上,我又说:“我和老板出去吃饭很多次了,也付过很多次钱了。”第二天晚上,史玉辉就被混乱地关押到三亚市看守所。照片为拘留期限变更通知书。 “后来,当我看到逮捕令时,我发现她涉嫌参与黑帮。”石玉慧说,警察在看守所对她进行了多次审讯,试图让她认罪:“如果我认罪,就被判一年半有期徒刑,如果我不认罪,就判两年。因为我不认罪,我被关押了两年多,没有被释放。” 2023年,被关押在看守所两年多的史玉辉向审理此案的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写了诉状。法院随后决定将我取保候审。史玉辉被三亚市第二拘留所释放2023 年 10 月 23 日,即他被捕后整整 821 天。图为庭审期间的保释决定及释放证明。 【撤销】法院裁定该犯罪不属于有组织犯罪。在被关押的 821 天里,石由纪一直在思考自己加入帮派的时间。出狱后,他开始听到案件的详情。当记者在网上查找事件经过时,很快出现了多家官方媒体对该事件的报道。该事件还被《法治时报》2021年6月评选为“海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事件”。这些报道称,该案系海南省公安厅直属陈继珍等人长期实施的“套路贷”涉黑犯罪,经长江专项立案侦查。县公安局通报涉黑组织犯罪事件g 陈继辰等31人。然而记者发现,该事件的所有报道在2022年就结束了,最终的结果是,该案进入了审理阶段,此后案件的进展就没有公开报道。在审理过程中,情况发生了逆转。案件详情。 ”石玉辉向记者展示了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5月23日对此案作出的刑事裁定书。裁定书中明确指出,检方指控被告人陈继珍实施“定期贷款”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据不足,不能采信。公诉人指控陈继钦等人属于有组织犯罪集团,但因证据不足被驳回指控。”刑事裁定书截图“我加入了2018年12月底我到公司上班。我老板有一块土地,后来用来建学校。他让我把材料寄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我拿着官方材料到政府部门寄去。检方以此为借口。庭审中,检察官称我在微信上和老板玩得很开心,并帮助了他。 “如果老板付账,就意味着我加入了黑手党组织。 ”石玉辉说,他觉得这种说法很荒唐。2025年5月23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认定石玉辉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决定截图【事故】国家赔偿申请获得批准,但启动13天后暂停执行。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石宇辉先生为自己821天的无罪拘留寻求解释,并开始向国家赔偿检察官办公室。 2025年8月29日,扬子县检察院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因证据不足提起公诉,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决定不起诉。扬子县检察院决定对史玉辉821天的拘留给予赔偿。为了公开该案信息,本院删除了姓名、照片等信息。或撤回 检方对史玉辉在羁押期间限制人身自由表示歉意。刑事赔偿判决截图 结合目前的情况,人们自然会认为史玉辉的案子即将结束。这一步是在获得国家补偿后开始新的生活。然而,就在此时,又发生了一起意外。 “2025年9月23日,扬子县检察院发出新的《暂缓赔偿案件通知书》。该通知书称,你申请赔偿事宜正在处理中。自2025年9月12日长江县公安局重新立案侦查后,决定中止起诉。 “赔偿案中止通知”,调查。立案什么案子?没有人告诉我。从9月12日到现在,没有扬子县公安局的官员找我讯问、调查。“后来我主动联系警方,原来,事件起因是诈骗海南银行2000万贷款。”石宇辉说,这起“事件”在海南省中级法院刑事裁定书里有明确规定。一、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本“案”终审得到确认。涉嫌违反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法、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律。 “陈集镇等31人的涉黑案件于2020年7月11日开始侦查,法院于2025年5月23日作出判决。五年时间,三名检察官和法律解决了一切,包括‘贷款诈骗’问题,但本案起诉书中却没有我的名字。法院判决书也明确表示不构成犯罪。结果检方没有提出抗诉,显然但就在决定给我刑事赔偿后的13天内,突然发现了新的线索,“是不是巧合?”“我们现在重新开具旧分数,提起第一起诉讼是为了什么呢?” 【答】检察官:有这个可能吗?是否如史玉辉所怀疑的那样,过了诉讼时效后重新立案? 3月18日,记者和史玉辉来到扬子县检察院,迎接的是陈姓检察官。扬子县检察院询问史玉辉为何重新立案。这符合法律程序吗?陈检察官表示: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线索,重新启动侦查,属于正常现象。 “持续数十年的争端可以被引渡。”石宇辉表示,他了解到赔偿案件的中止期限为一年。一年后,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又以不同理由立案两三起。在这种情况下,您将永远不会获得赔偿。对于史玉辉的担忧,陈检察官表示:“我不排除这种可能。”下午,记者和史玉辉来到扬子县公安局。刑警队出发再次冰。办公室空无一人。当警方询问骗贷案谁负责时,大家都回答:“不知道”。扬子县公安局:“我问谁是这个案子的负责人,说是钟建斌警官,所以我就问了。”史玉辉说:“钟建斌先生是扬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的副大队长,也是最初负责我这个案子的刑警,不过听说他办这个案子已经立了三等功,调到了公安局长的位置。”随后,史玉辉给钟建斌打电话,但无人接听。 3月25日,长江县公安局叶科长电话联系史玉辉表示:“重审案件的证据是检方提供的证据,我们会核实。核实需要收集证据,这是正常流程。”然而,他表示,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必须保密,不能公开。来源:B57大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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